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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税率下的个税及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2013-03-19 11:19:12|  分类: 财务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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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MAX((C2-3500)*{3;10;20;25;30;35;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

为了方便比较,将公式中的分号改成逗号 =MAX((C2-3500)*{3,10,20,25,30,35,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MAX((年终奖>12*500*{0,3,9,18,70,110,160})*(年终奖*{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该公式未考虑当月工资薪金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3500),考虑该因素的公式如下:

=MAX(((年终奖-MAX((3500-工资),0))>12*500*{0,3,9,18,70,110,160})*((年终奖-MAX((3500-工资),0))*

{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或者如下公式

=MAX((年终奖-MAX(0,3500-工资))*FREQUENCY((年终奖-MAX(0,3500-工资))/12,{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

{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参考:
http://club.excelhome.net/thread-751598-1-1.html
http://club.excelhome.net/thread-8038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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